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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职工疗休养须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13-04-23

一、办事项目: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教职工疗休养须知

二、服务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工会会员

三、办事依据:

1、市教委关于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院本部教职工疗休养须知

四、办事程序:

1、医学院工会根据上级工会提供的路线、名额,召开部门工会主席会议端庄确定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及疗休养路线;

2、医学院工会下发教职工疗休养分配名额、疗休养线路;

3、各部门工会将确定人员名单、线路选择反馈给院工会办公室;

4、医学院工会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工会上报的疗休养人员名单和线路选择,由领队负责具体实施和组织安排。

五、公开内容:

1、有计划地安排校龄满(工龄)5年以上的工会会员;

2、疗休养的参加对象,重点安排学校先进个人和从教20年以上而从未参加过疗体养的教职工,以及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工;

3、教职工疗休养,不准携带家属、亲友或儿童;

4、参加疗休养者因故不能按时出发者,需事先自行调剂,并上报医学院工会审批,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5、教职工疗休养期间,不准擅自离队,如须外出,须事先向组长请假,回来后及时向组长销假;

6、凡已安排疗休养的会员,如自愿转让他人者,须有书面材料说明自愿放弃理由,并报经部门工会主席签字,校工会批准、备案;

7、每年暑假,由院工会统一组织的疗休养人数一般控制在在册教职工总人数的10%左右,随着学校和工会财力的增长,逐步递增疗休养比例;

8、凡院工会组织的暑假假期疗休养活动经费,按市教委、市教委工会核定的标准,由医学院行政和工会给予补贴,不足部分费用由疗休养者本人承担。

六、承办人:郑尧坤 徐华

联系电话;6384659077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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