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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3-02-06

院本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本市卫生健康政策制定,发挥课题研究的决策参考作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启动2023年政策研究自选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自选课题由各单位自主选题申报(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不超过2个)。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筛选2项报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报时间

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ryqq@126.com。通过院内专家评审的项目请于2月20日(星期一)中午11:3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医学院科技处。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自选类)计划任务书(2023版)》及申报汇总表(可从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www.shdrc.org下载)。

四、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符合本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方向,对卫生健康现代化、社区卫生、郊区医疗卫生、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际医疗等热点问题的课题申请予以优先立项。临床类、信息技术类等硬科学课题研究申请不予接受。

(二)鼓励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领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新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案例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已在其他部门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请本次立项。

(四)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五)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予以资助,资助额度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原则上不低于2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指南和填表说明,报送的《计划书》须用A4纸打印,一式4份,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法人公章。

(二)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三)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寄送申请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文档(word格式)同时发出,逾期不予受理。

六、课题管理

(一)自选课题纳入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政策研究课题统一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将加强对自选课题的跟踪管理。

(二)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市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开题、中期评审及结题验收。

七、进度安排

(一)2023年2月,完成自选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

(二)2023年3-11月,开展课题研究(3月开展课题开题评审,8月开展课题中期评审)。

(三)2023年11月,统一结题验收。

八、联系人:颜家瑜     联系电话:77615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科技处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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