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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文明创建特色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3-10-23

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院本部各部(处)、室,各院(系)、所:

  为助力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持续推进医学院及各附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通过精神驱动和文化引领大力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为创建一流大学和一流医学院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持,推动学校医、教、研、管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拟开展 “文明创建特色案例”评选活动。

  一、“文明创建特色案例”评选范围

  2021年至2023年各参评单位各类文明创建特色案例。

  二、“文明创建特色案例”评选标准

  1.引领性。推选案例需围绕服务学校(医院)中心工作,在强化思想引领培育时代新人、坚持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教学提升办学质量、丰富校园(医院)文化打造特色品牌、优化校园(医院)环境加强后勤保障、强化责任担当促进共建共享中凸显文明创建工作的文化引领作用。

  2.有效性。推选案例需结合岗位本职工作,重点突出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和成效,在服务师生、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弘扬师德医风等方面发挥长效作用,在扩大和提升教育教学、医疗服务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有一定的典型性、示范性与可推广性。

  3.创新性。推选案例应围绕流程优化、机制建立、服务支撑等方面,在实践中进行了理念、方法、流程、举措、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三、评选及表彰安排

  1.材料申报: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各单位填写申报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10月16日前提交参评材料。案例材料为100字内容摘要、1000字详细材料与照片3张(jpg格式,1M以上);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名:“文明案例+单位”;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医学院文明办。院本部各单位申报不超过2个,各附属医院申报不超过3个。

  2.集中考评:2023年10月中旬

  医学院文明办将组织文明督导组进行集中实地检查与考评。

  3.评审与公示:2023年10月下旬

  医学院文明委结合实地考评,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评审,遴选出优秀文明创建特色案例进行表彰并集中展示。

  联系地址:医学院文明办(重庆南路227号东2楼911室)

  联系电话: 63846590转776241 张  倩

  邮 箱: wmb@shsmu.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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