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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发放校园通行牌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量:时间:2023-10-26

各部(处)、室、部门;各院(系)、所: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及充电引发的火灾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开展统一登记备案发放电动自行车通行牌工作,并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集中清理校内废旧自行车、无牌电动自行车(存放在指定集中堆放点90天,逾期未认领将统一清理)。办法如下:

45CE5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领牌方法

  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东四舍106室

  程老师:021-63846590-776357、13501927279

  材料:本人校园卡、本人身份证、本人上海行驶证、承诺书等。

  武保处对申办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办理手续并登记备案。经核实如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受理。

  二、申办人需携带《电动自行车安全承诺书》(见附件正反面打印),登记备案后发放《校园通行牌》。车主应随车悬挂校园通行牌在车辆醒目位置,以便门岗和巡逻检查。《校园通行牌》有效期内不得转让他人,临近有效期需重新审核备案。未悬挂有效期内《校园通行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当校园内车辆超过可容纳数量,则暂停(缓)受理《校园通行牌》的办理。

  三、申办人须妥善保管《校园通行牌》,若《校园通行牌》损坏或丢失须及时至武保处进行挂失,并办理补办手续。



  武装保卫部(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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